![]() |
|
|||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大人常委会昨天举行的《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专题宣传贯彻会上获悉,新修订的《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于防御、减轻震灾,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该条例规定,8月起,本市新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抗震烈度将从7度提高到8度。
条例规定,每年5月12日所在周,全市集中进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应当进行防震减灾知识和地震应急知识普及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条例还明确规定,制造地震谣言,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建筑工程,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最高30万元的罚款。记者马庚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