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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温州动车追尾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旅客的保险赔付问题引起了各界关注。记者随后调查发现,多数消费者乘坐火车时并没有额外购买意外险,而是根据《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被迫购买了强制保险,不少消费者反映,该强制保险保费和保额不匹配,同样的保费在市场上可以买到10倍保额的产品。
据了解,铁道部1951年开始实施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所有铁路旅客,不论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有保额2万元的保险,保险费基本票价的2%。1994年颁布的《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则将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定为4万元,这两个标准一直沿用至今。
记者查询本市寿险行业部分公司的产品价格后发现,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的保费明显偏高,而其最高2万元的保额又很低。以我市居民乘坐京沪高铁,天津南至上海虹桥区间一等包座票价1605元为例,应缴保费为32.1元,而其保额仍为两万元,这样的价格在市场上可以买到最高保额为80万元的短期意外险。
市保险协会相关专家提醒市民,根据乘火车出行存在的风险,出行可购买意外险或者医疗险、寿险等产品,这类产品短期产品的价格可能在20元以下,但保额超过10万元,明显比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划算。 (渤海早报记者李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