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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伙同他人在正在使用的输送煤油管道上安装阀门盗油,作案后逃匿9年,终落法网。日前,东丽区法院经审理,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4年。
2002年1月15日至18日,河北省沧州市农民李某伙同高某、高某某、王某(均已判刑)、范某(另案处理),驾驶改装油罐车,窜至本市东丽区军粮城街大安村附近,将中航油津京管道运输中心埋设在地下的航空煤油输油管道刨开,在输油管道上打眼焊接阀门,先后三次盗窃航空煤油总计22.5立方米,折合重量17.55吨,合计价值人民币3.8万余元。其中,几人在2002年1月18日盗窃航空煤油4.5立方米(价值人民币7700余元),盗窃过程中被民警发现,几人随即逃跑,该部分煤油被扣押并发还失主单位。今年3月1日,李某被抓获归案。 (今晚报记者孙启明通讯员丽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