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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银川7月30日电(记者张钦、何晨阳)2009年至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已有2508名罪犯接受社区矫正,其中已解除矫正人员640人,社区矫正工作稳步向前推进。
这是记者从29日召开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社会矫正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的消息。据宁夏司法厅介绍,2009年以来,宁夏在全区统一规划建立区、市、县、乡四级矫正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心理矫正系统,在区、市、县司法厅(局)建立社区矫正培训教育中心,在县(市、区)司法局建立了社区矫正室,在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了社区矫正室和心理咨询室。目前这些矫正场所与矫正设施已覆盖宁夏5个市、11个县(区)和115个司法所。
据了解,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宁夏通过多种方式切实保证矫正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自治区已建立教育基地25个,个别教育谈话2750人次,开展心理咨询668人次,建立公益劳动基地57个,组织公益劳动1858人次,落实最低生活保障36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苏德良说,社区矫正是提高罪犯教育矫正质量的重要途径,可以充分调动罪犯改造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同时,将符合条件的罪犯放到社区中去矫正,可以减少狱内交叉感染,避免“监狱人格”出现,有助于他们维护与家人、社会的联系,顺利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