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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汪丹)日前,副市长刘敬民到西城区指导行政调解工作。
昨天下午,刘敬民一行来到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访中心,现场了解了劳动争议调解,及其与司法调解衔接的有关情况。同时,观看了西城区人力社保局综合业务办理系统,查阅了劳动争议行政调解案卷。随后,刘敬民听取了西城区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关于行政调解工作的汇报。
刘敬民肯定了本市行政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表示,行政调解是由行政机关主持或主导,以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为对象,通过说服劝导消除争议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应遵循自愿、合法、公平公正、注重效果的原则,追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价值。工作人员在调解前,要了解各方诉求和基本事实,找准争议焦点;弄清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分清是非和责任;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争议的具体建议,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同时,各级行政机关要注重行政调解的规范化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政府法制机构要做好行政调解牵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