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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以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尝试人民陪审员自我管理模式,在分组管理和定向预约制度的引导下,在陪审舞台上演练管理大师德鲁克的自我管理大剧。这个90人组成的陪审团队,去年参与陪审各类案件3749件,人均42件,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5件,保全送达50余件,参与执行6件。
自我管理
“组长来电了”
在德鲁克笔下,自我管理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我是谁?我长处何在?我归属何处?”
在余杭法院,陪审团队根据各陪审员的专业特点和区域分布,将人民陪审员分组分片管理,组建社会事务类、专业技术类、青少年教育类及良渚余杭和瓶窑塘栖等五个小组,每组分别确定一名组长和一名副组长,由组长和副组长负责各组陪审员的日常联系沟通,对参审情况等跟踪管理,及时反馈问题或解决困难,年终进行总结评比。
这五个小组来到余杭法院又“归属”各审判庭和四个法庭,在定向预约制度中实现扁平化管理。
“院机关各业务庭根据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情况,定向联系相关陪审组组长,各组长根据每个陪审员专业特长,选择能够发挥在技术性、专业性等方面的优势,与法官形成良性互补,如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房地产纠纷等案件进行陪审,通过庭审协助法官解决审判中的专业性疑难问题。”余杭法院院长傅樟绚介绍,四个基层法庭由法庭自行立案、排期、抽取、通知。
瓶窑片组陪审员倪酉豏曾在一轮轮不断扩大范围的座谈会上成为陪审团队的学习对象。
为缓解案件送达繁重压力,去年4月8日,瓶窑法庭首次约请倪酉豏参与3起案件送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你们对这片太熟悉了,脑子里都有一张活地图,走哪导航到哪儿。”瓶窑法庭庭长陈自勇和作为片组组长的倪酉豏交流时感慨。
倪酉豏立刻意识到这是陪审员大有作为的地方,电话召集片区所有陪审员座谈,陪审员们纷纷表示赞同并踊跃报名参加,最后确定每星期二、四为集中送达日,由法庭提出邀请,组长落实到每位陪审员,把陪审员参与送达工作经常化。
座谈会后,瓶窑塘栖小组的通讯员开始编写信息,反映陪审小组参与送达的经验。
这份内部刊物在余杭法院陪审团队引起很多“围观”,之后每两个月召开的小组交流例会上,5个小组组长再次将此经验发扬光大。
塘栖片组组长吴民列举了陪审员参与送达除有效节约审判资源、缓解办案压力外,还有三大优势:“人民陪审员均系塘栖本地人,熟悉当地风土人情和生活习惯,具有沟通上的天然优势,受送达人与家属的抵触情绪相对较小;有三名陪审员在塘栖镇政府工作,与社区、村委会联系紧密,在核实受送达人确实无法联系、去向不明、需公告送达时相对便利;在送达过程中,陪审员通过聊家常的方式了解案情,有时还充当和事老劝上几句,为案件审理夯实了调解基础。”
从今年1月起,良渚法庭开始委托村(社区)调解主任送达,这也从辖区内5名担任陪审员的调解主任开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几乎每天都有委托送达成功的案件。
法院支持
“院长来访了”
在尝试陪审团队自我管理之前的2007年11月,余杭法院院领导率领各庭室负责人专门走访了全区陪审员,并与陪审员及其所在单位领导座谈。
座谈中,陪审员反映适合陪审员阅读的法律书籍偏少、出庭通知不够规范、培训不够系统等问题。
针对这些意见和建议,余杭法院专题研究,确定陪审员自我管理的探索路径,并做出五大保障措施:
一是案件排期开庭,相关组长确定陪审员名单后,法院必须向其发出书面通知,正式告知开庭时间、合议庭组成人员、案件的基本情况等;
二是在新大楼审判区每一层设置一间陪审员办公室,保障人民陪审员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安排其阅卷,并进行必要的阅卷指导;
三是规范合议制度,庭审结束后要及时组织评议,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的意见,不能当庭合议宣判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陪审员进行合议;
四是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法庭例会、案件质量分析会等各种业务会议,以会代训。同时组织开展集中辅导、专题交流、旁听庭审等多种培训形式,逐步提高陪审员的参审能力;
五是系统性购买法律工具书,订阅相关报刊资料,购买《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帮助陪审员提高法律知识与业务能力。
在陪审团队自我管理的探索过程中,余杭法院注重沟通、强化内部管理,保障陪审权落实。院领导每年亲自带队走访陪审员及其所在单位领导,增进双方理解,至今已走访16次。同时争取余杭区人大支持,按审判人员数量100%比例配备陪审员,使现有陪审员达90名,并制定补助标准,每件补助50元。
在陪审案件的选择标准上,余杭法院不仅有总额规定,普通程序审理的民商事、行政案件,由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的不低于20%,而且明确三大类必须有陪审员参与的案件。规定人民法庭审理的适用普通程序案件应当由法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院机关业务庭审理的案件除简易程序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刑事自诉案件应当由法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民商事、行政案件中适用普通程序的,诉讼标的金额较大、涉及群体利益易引发不安定因素的案件应当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该院将陪审员列入庭审计划,作为岗位目标列入考核。2010年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1918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年均在99%以上,人民陪审员员额比例、参审率均居全省法院前列。
职能开拓
“我们的贡献是什么”
随着陪审团队的自我管理意识增强,陪审员也日益找准自身在法院的位置,展示出更多“非陪审”魅力:陪审之外,参与保全送达、参与协助执行、参与立案调解、信访接待等。
如今走进余杭法院立案接待大厅,每天都会有一名陪审员在信访接待窗口值班。这位“便衣法官”每次热情耐心地盘旋在信访群众和咨询法律问题的来客之间。
方某和唐某曾因离婚财产纠纷在法院闹得不可开交。“2007年5月婚已离了,共同所有的一套住房却至今未作分割。”原告方某起诉要求对该住房依法分割。唐某则递交了一份巨篇幅的代理词,细诉与原告间的婚姻纠葛。
经承办法官多次联系、沟通,唐某坚称诉请分割的住房目前由其单独居住,坚决不同意出卖该住房,“我也没钱折价补偿。要想分割,就各住一半。”她就认了这个死理。
开庭那天,双方情绪激动,稍有不合就恶语相向。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在14万元和20万元之间的补偿额上僵持不下。
陪审员徐连子见状,将原告方某与被告唐某分别拉至一边,通过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双方终于同意涉案住房归唐某所有,唐某一次性支付17万元补偿款。
事后,唐某表示,陪审员与其年龄相仿、具有亲和力,她的“点拨”贴近人心,自己信服。
在阳光执行上,陪审员更是让执行法官能够更多的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在执行过程中能更好地兼顾法律、人情、道德等因素,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去年7月19日,余杭法院执行局对一起申请执行人李某要求执行被执行人高某原配偶财产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行听证会,首次邀请陪审员高翔、黎刚新与执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听证审查。
在听证过程中,两位陪审员积极发问,仔细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合议庭评议时,两位陪审员对该案中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该债务是否需要第三人偿还分别发表意见。
“陪审员既能推进司法民主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又能有效缓解当前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预防司法腐败,功效一举多得。”傅樟绚说。对于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案件,通过陪审员参与审理,提高社会公众对案件的监督力度。陪审员还积极向所在单位、周围的群众做法律宣传工作,特别是对法院工作辛苦、不易的宣传,让更多的人理解、支持法院工作。
在余杭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仰健雄看来,自我管理的陪审团队不仅加强了法院与公众的沟通,提高了司法审判的公信力,还是一所常设的免费民主学校,在提高公民素质,塑造“国民性格”、培养法治观念上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