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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调解作用,全面提速审判工作。7月16日,经过人民陪审员的不懈努力,三起诉争激烈的物业纠纷被成功化解,三名被告如数向许昌市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了所欠的物业费用,与物业公司握手言和。
三被告李某、王某、周某均居住在许昌市某小区,因不满原告许昌市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物业服务质量,拒不缴纳物业管理费,2011年6月,安居物业管理公司将李某、王某、周某三人分别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支付物业管理费及违约金。此案立案后,陪审该案件的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进行先期调解工作。陪审员通过初步走访当事人,了解到该小区大部分业主因对原告的物业管理服务不满,都存在拒缴物业管理费的情况,如果处理不好,就会上升为大规模的群体性案件。为彻底化解双方的纠纷,人民陪审员从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出发,多次前往某小区,走访多户业主,并与原、被告面对面坐下来交谈,通过深入细致的辨法析理和说服教育工作,使业主认识到通过拒交物业管理费用的方式来对抗物业公司的做法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激化矛盾。原告许昌市安居物业管理公司也表示,将提高服务质量,以更优质的服务来赢得业主们满意,并迅速采取措施改进了物业管理的一些欠缺之处。随着问题的解决,双方的矛盾也逐渐化解,三名业主主动支付了全部费用,其他持观望态度的业主也开始履行缴费义务,原告亦撤回了起诉。
近年来,许昌市魏都区通过文化素质、法律素养、社会阅历、道德水准等多方面的考查,从社会各界挑选了36名知民情、解民意、品行好、作风正、有威望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他们以强烈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认真负责地投入陪审工作,参与审理了大量案件,有效地节约了法院审判资源,维护了司法公正和透明。
(阎鑫和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