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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要求。一年多来,各地各部门着力在“三项重点工作”深化上做文章,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上下功夫,推动了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
预防化解矛盾走出“先手棋”
在社会矛盾凸显期,就稳定抓稳定,就矛盾化解矛盾,“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传统维稳方式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
一年多来,各地各部门逐步树立科学维稳理念,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利益,更加注重从政策、制度层面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治未病”,防患于未然,逐步形成源流并举、标本兼治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
一项新的制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全国各地推广开来。各地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意见或办法,积极开展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等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努力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河北省2010年从全省筛选出422个重大工程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其中暂缓或不予实施34个。
各地各部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上海在市级层面推动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等单位组建专业组织调解纠纷;在县(区)层面,依托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请劳动、卫生等部门参与调解;在街道层面建立“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分流调处矛盾纠纷;在社区(村)设立人民调解工作站。为群众提供了一个便捷、低廉的矛盾纠纷解决渠道。
“控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
管理不是目的,服务才是根本。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各地各部门努力探索社会管理新模式,逐步实现了由“控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的转变。
从“控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这在流动人口领域尤为明显。目前,我国有2.6亿流动人口,各地各部门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方法,把公共服务覆盖到流动人口上去,确保了这一庞大社会人群的有序和稳定。
江苏、浙江等省将流动人口作为“新市民”对待,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居民、医疗、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推动流动人口逐步融入城市。江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三项办主任张新民表示,为了保证服务流动人口及时、到位,江苏省在94.8%的乡镇(街道)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在社区(村组)、用工单位等建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2.4万余个,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1027个。
为了保证服务的质量,各地各部门摈弃粗放式、运动式管理模式,推动社会管理向精细化、前端化管理转变。
北京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伟介绍说,北京在城区创建了网格化管理服务单元,即在社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分出若干个网格,将专业执法、街道、社区多种管理服务力量在网格内进行整合,形成“一刻钟服务圈”。在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引入城市社区服务管理方式,加强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加大公共设施、便民服务窗口的投入,让广大农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服务。
规范化建设促公正廉洁执法
“公正廉洁执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基,也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各地各部门对此都有清醒的认识。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政法干警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制约,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
为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各地各部门细化执法司法标准,严格执法司法程序,加强了执法司法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安部进一步梳理、修订、完善了执法执勤制度,明确执法执勤操作规范、细化流程。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细化量刑标准,推进量刑规范化,目前全省适用量刑程序的案件无一抗诉,无一改判。
各地各部门拿出刮骨疗毒的勇气,向自己“开刀”。去年,安徽在全省政法机关部署开展了查办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专项活动,重点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职务犯罪,查处违法犯罪干警134人。
特别引人关注的是,在监督制约过程中,各地各部门以开诚布公的态度,把群众请进来、迎过来加强监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都邀请了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行风评议员对政法工作开展“明察暗访”、社会测评等活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