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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吴晓锋
根据国家新修订的律师法,海南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通过了《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的修订。明确和细化了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成为本次修订一大亮点。
条例对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进行了细化和明确。根据条例的规定,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的调查专用介绍信,可以向国家机关、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与所承办事务有关的情况,查阅、摘抄、复制与所承办事务有关的材料,但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材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