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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斌侯兴平孙幼军
【案情】
年逾五十的张某是北京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高管兼总会计师,家有妻儿还有多套住房。两年前,张某在网上认识了单身女士何某。张某称自己早已离婚,于是两人很快同居。何某多次向张某提出结婚,张某总以各种理由搪塞。终于有一天,何某发现了张某有家室。失去理智的何某找到了张某的公司,当着公司所有高管的面,指着张某破口大骂。正在开会的张某羞愧难当,抓住何某拳脚相加……情急之下,何某报了警,出警人员将何某和张某带回派出所并将此案转到联合调解室处理。
调解过程中何某向张某提出要一套房子和100万元的赔偿,而张某则只打算给5万元了结此事。两个人在调解室越说越僵。
【讲法】
调解员对两人说,你们是因为打人报的警,咱们就先说打人的问题。经过公安部门的鉴定,何女士已构成轻微伤,按照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应该依法进行处罚,何女士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等应当由张先生支付。张先生冒充单身跟何女士谈恋爱、同居,既违背了我国传统的道德观念,又违反了婚姻法中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忠诚的理念。张先生既然没有离婚的打算,你们现在就该快刀斩乱麻,赶紧断了,否则对何女士、对家人的伤害会越来越深。调解员得知何某还住在张某的房子里后,就告诉她要房子的要求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建议张某适当给何某一些补偿。
【和解】
何某表示要医疗费和精神赔偿,在调解员的劝说下,张某同意给付何某20万元,而何某一周内搬出张某的房子。张某当即到附近的银行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