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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咬嚼”即咬文嚼字,文字怎能咬嚼?其实是对文字的斟酌和推敲。从古至今,国家大法、法律典章、协议合同、来往函件,莫不要在文字上反复掂量权衡,其中关乎权利、利益,甚至关乎人的性命。
1949年云南解放前夕,蒋介石令沈醉逮捕了90余名民主爱国人士,当时的云南省主席卢汉为之说情,蒋回电用了8个字:“情有可原,罪无可逭。”意思很明了,虽然从情理上说可以原谅,但从罪责上不可以逃避,即非杀不可。当时经李根源看后,将电文词序颠倒了一下,即“罪无可逭,情有可原”,意思的重心变了,成为虽然罪责难逃,但情理上可以原谅。由此这些人得救,可见“咬嚼”乃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所以,从古代就有这样一句话:“一字入公堂,九牛曳不出。”说讼状一旦送进衙门,九头牛也拉不回来了。若说律师的诉状、法院的判决很严谨也很严肃,属“咬嚼”的实用主义,那么诗人词家的推敲咬嚼是浪漫主义了。不过有的人“浪漫”得很是痛苦,如有诗这样说,“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这样的寻章觅句咬文嚼字既令人敬佩又让人畏惧。不过许多“咬嚼”能让人聊发一谑。
一人喜改成诗,说不少古诗“咬嚼”不够,致使毛病多多,如杜牧诗:“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他的理由是,下雨何必是清明,行人本来在路上,“借问”其实乃多余,山上岂止惟牧童。他以为“时节雨纷纷,行人欲断魂。酒家何处有,遥指杏花村”最好。
对人生的“四乐”他也有自己见鲜,为强化语境将原来的五言诗改为七言,即“十年久旱逢甘雨,千里他乡遇故知。和尚洞房花烛夜,监生金榜题名时”。有人诗此,立刻批驳道:“十年久旱逢甘雨,下的都是雪弹子;千里他乡遇故知,遇见乃是债主子;和尚洞房花烛夜,偏偏是个实女子;监生金榜题名时,台上作戏梨园子。”其实,这已是文字游戏了。
汉语文字,可庄可谐,亦庄亦谐,但若用好用妙用恰当,离不开文字功底,离不开对文字的“咬嚼”。但也不可胶柱鼓瑟食古不化,正像以上这位先生,无病呻吟没病找病,本来已经被公认的佳什美诗,偏要再“咬嚼”,画虎不成反类犬,自找难堪。当然了,必要的“咬嚼”是不可或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