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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许明)“买了一箱啤酒,居然只给了一张1元的发票!”昨晚,读者秦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泰康路近思南路的一家快客便利店用低额发票手写金额后“糊弄”顾客。
秦先生家住思南路,前天下午他到附近一家快客便利店购买了一箱三得利纯生啤酒,“我让他们送货上门,另外说明要开发票。”谁料,待傍晚时分对方送货时,拿来的发票竟是一张一元面值的。记者看到,秦先生的这张发票系“上海市商业零售定额统一发票”,收款单位的盖章并非“快客”,而是一家名为“上海市卢湾区彬吉烟酒杂货店”,面值为1元,上面人工手写了“三得利纯生12瓶X5.8=69.6”的字样。“拿张1元的发票,手写了实际数额给我,这也太不正规了吧!”
对此,记者咨询了税务部门,对方表示如此做法不合规范,可能涉嫌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