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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伟)记者从7月26日召开的山西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该省将进一步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刑事审判工作的负责人在会上强调,在审理职务犯罪案件中,要高度重视并严肃惩处涉及民生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案件,当前尤其要把惩处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重点,严肃惩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理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惩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惩处官黑勾结、横行霸道、欺压群众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惩处违规征地拆迁、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职务犯罪等案件。
该负责人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时,要牢固树立三种观念,一是要树立处理方式与民意基础相结合的观念,二要树立渎职也是腐败的观念,三要树立打击行贿与打击受贿并重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