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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跨境团伙电信诈骗案。犯罪分子以法院传票、公安办案等为由诱惑被害人将银行存款转入“安全账户”,仅在平潭法院审判的涉案取款金额就高达272.69万元。平潭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钟浩等4人三至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个电话“转”走199万
去年6月18日,邬女士接到一个自称是“广州越秀法院”法官的电话,被告知其因透支信用卡被银行起诉,法院传票已逾期20天尚未领取。邬女士听后非常惊讶。
“法官”询问邬女士的身份证是否借给他人使用或丢失、被他人盗用,并建议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事态扩大,造成财产损失。
邬女士同意后,电话就“顺利”地转接到“越秀公安局刑侦大队”张大队长,诈骗分子在演完“法官”后又演起了“警察”:“法院已经联系我们公安局了。我们监控到您名下的招商银行卡有30万元资金涉嫌贩毒。”
邬女士更加疑惑,一再申明其从未去过越秀区,也没有招商银行卡,更没有做过违法的事。张大队长遂要求邬女士说出个人信息、拥有的银行卡及存款情况,由其帮忙核查。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邬女士都一一如实回答,并告知其有一张500万元存款的工商银行卡。
张大队长“查询”后就通知邬女士:“据我们查实,您这个工商银行账户嫌疑最大,现警方需要监控该账户并冻结18个月。”
邬女士认为是其他人冒用她的身份信息,要求公安机关查清事实的来龙去脉。张大队长“推辞”此事自己无权处置,电话再一次转接,“经侦大队”林大队长粉墨登场。
林大队长见邬女士情绪激动,便“安慰”道:“您不用慌,我们公安机关会帮助您查实情况,若您不同意冻结账户,那就要一笔一笔地将钱汇给经侦大队指定的账户核查,等几个小时查清事实立即归还。”
整个过程中,邬女士能清楚地听到从对方电话中传来的警车鸣笛、人员对话、工作人员查询身份证等声音。至此,邬女士已经对对方身份深信不疑,表示愿意配合,遂分4次向指定的账户汇入199万元。
等到打出去的钱一去不复返后,邬女士慌了,赶紧报案。警方经技术侦查,证实该笔款项是钟浩等人在福建闽东取走的,这伙罪犯的头目是台湾人“阿宝”(另案处理)。
据警方介绍,该犯罪团伙的作案手段和流程是:犯罪分子利用电话任意显号、电脑模拟语音提示等技术随机拨号→威吓案件在法院审理、涉嫌恶意透支、洗黑钱、电话欠费等→假公安、假法院、假银行核实用户身份被盗→套取个人信息、账目情况→假公安、假法院以查明事实、保护资金安全、不冻结账户等理由,要求协助将金钱转至指定“安全账户”核查→犯罪分子诈骗得手。
司法机关还查明,以该套程式化诈骗程序,针对受害对象的不同反应做出各种不同形式的应对,在2010年5月18日至6月18日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台湾人“阿宝”先后16次组织他人骗取福建平潭、广东肇庆等5处16名受害者人民币272.69万元。
1%酬金“圈”住专职取款人
巨额现金如何在骗局被识破前最短时间内取现?幕后黑手又如何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这就催生了这一批马仔——“专职取款人”。
据罪犯钟浩供述,2002年的一个晚上,他在福建宁德一酒吧昏暗的角落里,认识了“阿宝”,两人非常投机,随后时常保持联络,并称兄道弟。
去年2月,“阿宝”找到钟浩:“我现在炒股票,每天都有大量的现金流转,你安排人到银行,帮我把指定账户里面的钱取出来,然后再转入指定的账户即可,就可以从中抽取1%的利润。”
钟浩察觉此事蹊跷,联想起电视上经常看到很多诈骗公司骗人钱财,然后让人去取钱,就心生怀疑说:“钱是不是就像电视上说的那样是诈骗来的?”“阿宝”拒绝回答,并称知道太多了没好处。
长期无正当职业,又因赌博欠债的钟浩心动了,答应铤而走险干起这个“专职取款人”的活。按照“阿宝”的指示,钟浩前后发展了长期无业的朋友陈忠、阮成、吴明等人作为其“下线”。
当年5月18日第一次取款前,“阿宝”就叮嘱钟浩取款的注意事项:要准备多部手机和号码,随时等待“报单”——哪个银行的银行卡、银行卡最后三位数及卡内金额;要到哪个银行ATM机上取款和转账;成功取款后,立即丢弃银行卡,不要重复使用;要经常更换取款地点,不能在一个地方待的时间过长;如果有人出事,其他人应立即“跑路”,尽量避免与外界联系,并尽快报告。
为掩人耳目及方便取款,钟浩等人租用了一辆汽车,专门辗转宁德周边的福州、罗源、广东、浙江苍南等地取款。因ATM机每日取现额度不得超过2万元,当接到超过2万元以上的“派单”时,阮成等人就要将该卡上的资金转账到手上的其余卡里,每张卡不超过2万元,然后一一取现,顺利取款后就将用过的银行卡折断扔掉。
“有时‘报单’金额为几十万元,一次就要用掉二三十张的银行卡,我们又陆续收到‘阿宝’快递寄来的一百多张银行卡。”银行卡的数量太多,以致钟浩根本无法统计数量。“因为这样的卡每张只用一次,司法机关就不好查,就算被抓到,我们也早就毁灭证据了。”钟浩这样在法庭上供述。
财迷心窍的这群“专职取款人”在“阿宝”的指使下,先后辗转多地取款16次,上述4人分别参与作案16起到5起不等,共取款123.68万元。
“阿宝别名‘小朱’,是台湾人,体形中等,他的电话号码很多,且更换频繁。”钟浩等人对自称为台湾人的“阿宝”底细了解甚少。连“老板”的真实姓名都不得而知,却为了1%的回报而利令智昏,这些“专职取款人”一样地陷入了这个“套”。
被“套”住的是心理
在“司法电话”诈骗过程中,犯罪团伙往往通过环环相扣的精心设置,抓住特定人群的心理特征和思维方式,利用公安、法院、银行等权威部门“一级转一级”的急促进程,通过各种既定的应对方案,激发、加重不明真相市民的恐惧、担忧、慌乱心理,或设置各种“正当理由”、“背景音效”消除受害者疑虑,诱导受害者通过“自作主张”来证明自身及家庭成员的清白,从而一步一步地陷进诈骗集团设置的“套”,甚至瞒着身边的人作出不理智的决定。
此种以电信为载体的诈骗手法有相当大的欺骗性和危害性,但无论手法如何翻新,套路如何变化,环节如何紧密,它的犯罪轨迹和模式并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套”的依然是受骗者的“心理”,最终的落脚点就是“金钱”。
“专职取款人”作为诈骗幕后黑手的一颗“棋子”,从一定层面上说,也是被黑手“套”住了“心理”。长期无业、赚钱无路的他们在工作轻松、报酬可观的利益驱使下,走上助纣为虐、违法犯罪的道路。
陌生人来电多个心眼
每一个骗局的背后都有名堂,每一个骗子也都做足了“功课”。现行的诈骗手法更加善于利用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事件或盲点,更加善于抓住特定人群的某种心理缺陷,造成了受害人巨额财产损失。该案的审判长林我坚告诉记者:诈骗分子不管如何精心策划骗局,怎样翻新诈骗花样,接到这类电话的市民只要稍微留个心眼注意一下,就不会上当受骗了。
林我坚说,在接到可疑电话时,首先要保持清醒冷静、小心谨慎,不能被对方所营造的紧张气氛迷惑,做到不轻信、不理会、不汇款、不转账;平常要多看报纸、新闻,了解一些与诈骗相关的案件情况和知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管是什么借口,只要号码不熟悉就可以不予理会;家庭成员之间应相互提醒,特别要帮助中老年人提高辨别能力,防止身份信息泄露。
另外,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办理案件均需当场出示合法证件,不会通过声讯电话联系当事人,通知当事人一般是采用书面形式或要求到单位领取相关文书,绝对不会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处理涉嫌洗钱、涉黑等问题,不会询问当事人的银行账号以及密码等,更不会提供“安全账户”要求当事人处分任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