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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石家庄8月2日电(记者董智永)记者2日从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获悉,石家庄市政府召开的第五十六次常务会议决定,在调查摸清各部门各单位行政审批项目底数的基础上,再次削减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据悉,这是石家庄市第四次削减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
据介绍,在行政许可项目方面,本次削减要求取消“开发农用地审查”等8项行政许可项目,下放“超限物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等23项行政许可项目,保留“因私护照核发、加注及入出境通行证核发”等104项行政许可项目。在非行政许可项目方面,取消“道路客运企业等级评定”等29项非行政许可项目,下放“限制机动车通行区域、路段通行证核发”等16项非行政许可项目,保留“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等141项非行政许可项目。
据了解,这是石家庄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第四次削减行政审批项目。2009年初,石家庄市以优化政务环境和投资环境为着力点,提出按照“应削尽削,能减则减,不留任何死角”的要求,大力清理削减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2011年1月31日,石家庄市再次发文,取消了7项行政许可项目和59项非行政许可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