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报讯(实习记者刘高岩)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亦庄地区的黑的士打印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的“天价”真的票。市地税局昨天表示已经对此事展开调查。
此前有媒体报道,亦庄地区黑的士可开具真实发票,发票均盖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票额由乘客决定,司机收取不定额度的佣金。而打票机里可输入200组车号、单位号码、单位电话等信息,打印出的发票包括乘车时间、价格、里程等各项“真实”信息。
有地税系统的业内人士分析,不排除出租车公司内部出现“倒卖”的票的现象。市地税局昨天表示,对于发票如何流入黑出租,接到举报后已经展开调查。
依据相关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
对于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税务机关将责令其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对于虚开发票的,税务机关将没收违法所得。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超过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