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为深入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进一步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上水平,天津市公安局决定8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津城百姓评公安”活动。
多年来,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地方抓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先后开展了“万名民警大走访、百万群众评公安”活动,实施了“四级接访、四级走访、四级汇报工作、四级报告工作”制度,并于去年底启动了“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津城百姓评公安”活动是对“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拓展和延伸。
此次百姓评公安活动,参与群众更多,调查覆盖面更广,评议形式更多样。一是手机短信评议;二是平面媒体评议,在本市主流媒体刊登“津城百姓评公安”评议表,请广大市民对全市公安工作及本区(县)公安工作进行评议;三是采取函询方式,请市、区(县)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部分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对全市公安整体工作及本区(县)、治安分局公安工作进行评议;四是采取发放评议表的形式,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在津境外人员、出租汽车司机、文化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经营者及社区居民等社会各界对全市公安整体工作及本区(县)公安工作进行评议。为确保评议调查的真实性,市公安局邀请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市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三家专业调查机构对评议的组织、统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