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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冕)故宫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损坏事故发生30天后,昨日处理结果在其官方网站挂出。该院对造成本次文物损坏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该部门主要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
7月4日,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损坏事故发生后,故宫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认为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工作人员操作电脑输入数据失误,导致仪器内的样品台上升距离过大,使瓷器受到挤压而损坏。根据有关规定,对造成本次文物损坏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该部门主要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
据故宫相关负责人前期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当时输入数值错误致文物被挤碎的是一位理工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这名工作人员2004年就来到这个实验室,进行过正规的培训。相当一段时间都是她来操作这台设备。其专业技术职称是中级。由于实验室2005年才组建,她是第一批来实验室工作的,算是资深。去年50多件古瓷的检测她也参与了,没有出现过情况。
故宫表示,将汲取此次事件的沉痛教训,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有关制度和措施,严格责任制、问责制,并强化监督和检查。保护好故宫,保护好中华民族的宝贵遗产。
然而,这份处理意见却被不少网友鉴定为“语焉不详”。“什么叫相关责任人?到底是谁来承担这个责任?”市民杨先生的话代表了一批人的想法,“记大过有什么意义?这种处罚力度是不是有点轻?”
“对于内部行政处罚等级的划分,法规政策上并不明确,对于处分公示是否必须涉及责任人姓名也没有硬性规定。但如果对外公布,则要考虑是否涉及侵犯个人隐私权等问题。”行政法方面律师吕立秋解释说。
针对质疑,故宫博物院副院长陈丽华表示,此处理依据故宫博物院《藏品管理规定》第10章“奖励与惩罚”之第86条。但内部规定不便对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十六条,因不负责任造成文物保护单位、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属于工作人员渎职行为,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开除公职或者吊销其从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质疑声,也有不少网友表示“得饶人处且饶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重要的是知错能改。”有网友说,“故宫和所有文博单位,应该通过这件事及时反思,查找自己管理制度的漏洞,避免类似事件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