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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立纲报道一座以研发、孵化、商务服务、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国家大学科技城即将在沈阳浑南新区崛起。8月4日,省政府公布《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科技城建设定位与发展目标,以及政策措施等内容。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建设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科技城由以研发、孵化、商务服务为主的7平方公里核心区和100平方公里高新技术产业承载区组成。我省将通过10年的不懈努力,把其建设成为辐射带动沈阳经济区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技术创新示范基地、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孵化基地,成为我省实现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的新引擎和先导区。
《意见》提出,省、市、区财政要各出资1亿元,设立大学科技城建设专项引导资金(种子基金);省、市、区共同出资1亿元设立大学科技城建设风险投资基金;省、市、区每年共同出资1亿元(连续5年),设立大学科技城专项资金。支持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及高新技术企业到大学科技城建立科技园、研究院及研发中心(机构),开展科技攻关、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进入大学科技城内的项目用地,可享受工业地价,并对其基础设施配套费给予足额补助;对有重大牵动效应的项目,给予财政补助,其补助金额最高可相当于项目用地款总额。对符合大学科技城创新要求及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项目,提供科研及办公用房,并免收前3年房租。
我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大学科技城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对购置或租用办公用房给予适当补贴,金融机构高管人员享受科技领军人员相关奖励政策。
在人才上,科技城将对科技人才(团队)引进、设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或博士后工作站予以资金支持。科技城内的科技人员在浑南新城购房的,予以购房补贴,补贴额最高为购房总价款的50%。对高端人才及高层次人才予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相当于其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40%。此外,对大学科技城引进的高端人才,在随迁家属工作安置及子女就学等方面还会给予优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