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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郑州8月5日电记者邓红阳???河南省公安厅今天正式出台《客运车辆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鼓励公民对客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核实,给予100元至500元的奖励。
公民举报客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范围包括: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连续驾驶营运客车超过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等。
河南省公安厅规定,公民发现客运车辆有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可拨打110或沿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警电话,也可口头直接向附近执勤的公安交通民警举报。公安交通民警接到举报后,应立即查处。被举报客车已驶出本辖区的,应立即通知前方的公安交通民警进行拦截、查处,或向当地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告。同时,认真记录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并为举报人保密。
河南省公安厅还对举报追责作出明确规定,对接到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举报,反应迟缓,或者不作为,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