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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剑现担任公安东丽分局刑侦支队党总支副书记,支队政委,主管刑侦支队的队伍建设工作。他自任职以来,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目标,以树立“八荣八耻”的理念规范队伍的言行,始终坚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弘扬新时期公安精神,讲政治,讲党性,讲奉献,以身作则,抓好队伍正规化管理和建设。工作中,他始终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工作作风培养、个人综合素质的提高,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积极工作,从严治警,不断强化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创新求实的理念,狠抓队伍管理。在队伍建设中,李海剑与支队班子成员一道团结带领全体刑侦民警,紧紧的围绕中心工作,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从讲政治的高度,紧紧抓住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的中心。多年来,他一直以为全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己任,以带出一支业精技强、执法公正、特别能战斗的队伍为目标,大力弘扬“热爱人民,忠于法律,公正廉洁,英勇善战”的新时期公安精神,并忠实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责,实践一名党务工作者的孜孜追求,为维护东丽区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创建和谐社会做出不懈的努力,使刑侦队伍正规化建设得到长足发展。
一、加强学习,与时俱进,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
李海剑在工作中一直紧抓队伍建设,重在强化学习,强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身体力行,尤其是带领队伍公正执法作为民警必须恪守的政治立场。工作中,为全面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推动公安刑侦工作的发展进步,他积极倡导在刑侦队伍中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的活动,并牢固确立科教强警、学习为本、终身学习的理念。他以整体推进刑侦工作和队伍建设实现新发展、新跨越为目标,努力营造“全警学习、人人学习、处处学习,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良好氛围,并不断提高广大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完成日益繁重的公安刑侦工作任务提供素质保障和智力支持。近年来,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他把学习好、实践好科学发展观和贯彻党章的要求,实践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通过组织大练兵、教育整顿、日常督导检查等项活动促使李海剑本人和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都不断得到很大的提高,从而使广大民警更加坚定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同时,李海剑在做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还经常对各大队采取座谈、讨论、检查、考核等多种方式进行了指导,促进了民警的学习深化。
二、坚持从严治警,落实“一岗双责”,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
李海剑在主抓队伍管理工作中,以科学发展观、政绩观为指导,狠抓队伍建设。工作中他注重身教重于言教,身体力行,坚持深入基层、靠前指挥,及时了解民警思想状况,强化队伍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增强了刑侦民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全力提高执法服务水平,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他坚持以情待警,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爱护民警,工作处处出以公心,不徇私情。
针对刑侦队伍易发生问题的执法办案环节,结合公安部组织开展的“集中整治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专项治理活动,李海剑和领导班子成员通过认真的调研,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出台了《东丽分局刑侦支队严禁刑讯逼供有关规定》,对传唤、审讯犯罪嫌疑人制定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大队领导责任,同时他还组织人员收集、整理支队相继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一套操作性极强的规范文件,促进了专项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培养扎实苦干、严于律己、求实奋进的工作作风
1、做到公正无私。做好党务工作,规范队伍管理离不开公心,尤其是在队伍管理工作中,李海剑坚持出以公心,经常带领民警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搜集信息,研究情况,经常注意听取各大队意见,严格考核和管理。
2、坚持认真负责。为了全面推动分局的中心工作,按照分局党委的要求,结合刑侦队伍实际,在李海剑的主导下,建立健全了访察制度,做到定期深入各刑侦大队检查、访察、指导,对在队伍建设,执行内务管理,“五条禁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3、努力求实效。在队伍管理中,李海剑提出六项倾斜政策,倡导科学的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将“八荣八耻”的要求落实到队伍建设。在党务工作中,他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支队网络资源,推出网上教学,将有关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等有关资料网上传发各大队,指导工作,同时建立了“优秀老刑侦”和“优秀青年刑侦民警”评选制度,这样先后有25名综合素质高,工作突出的民警当选,这一措施,极大的调动了全体民警的工作热情,弘扬了正气
4、不断反省自我。李海剑始终坚持立足自我,不攀比。时刻保持高度的职业感、责任感,摆正自身位置,不与其他行业、其他部门、其他人员攀比,并保持一种平常心,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在工作中他经常自我反省,不违规。时刻不忘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始终履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纪委各项纪律要求,经常反省,坚持做到严于律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