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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郑州8月12日专电(记者王云河)记者从郑州市政府了解到,为避免城市道路重复开挖,郑州市近日作出规定,要求破路施工过的路段原则上5年内不准再次破路。对于擅自破路和超期施工的要严罚重处。
长期以来,由于城市道路建设和水、电、气、暖、通信等多家管线单位施工多头管理,造成郑州市城市破路施工频繁发生,甚至发生新修道路仅18天,另一施工单位又破路施工的现象。频繁破路施工不仅造成交通拥堵,给市民生活带来不便,也造成建设资金的极大浪费。
针对市区破路占道施工存在的问题,郑州市政府近日出台规定,所有城市道路破路项目必须统一进行联审联批,进行由水、电、气、暖等管线单位参加的综合管线审查,避免重复开挖,破路施工过的路段原则上5年内不准再次破路。申请破路得到批准后立即列入数字化城市监督指挥中心的在线监管。对于擅自破路和超期施工的要严罚重处。
郑州市要求城市建设中的所有管网改造施工,要紧密结合道路改造、配套设施建设同步进行。所有的破路项目将提前向社会公示,说明破路理由、施工期限、责任主体等情况,取得市民同意后方能施工。尽量减少工程施工对交通和市民生活的影响。
按照要求,郑州市今后所有占道施工和破路项目都要按抢险会战的姿态和标准快速施工。工程量较小或横过路的破路项目须在晚间10点至次日6点间完成施工,一次不能完成的,白天要铺设钢板或缩小围挡面积。申请破路的单位要按照破路收费和工程定额标准的上限交纳破路和工程建设费用,所有破路施工和路面修复统一由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管线单位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敷设管线。
郑州市政府还将加快组建公共管沟公司,所有新建市政项目统一由公共管沟公司负责建设、运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