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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震实习生王成龙)昨日上午,家住3506社区宝康苑1栋17楼的董先生走出硚口区法院长舒了一口气:官司打赢了!三年来因为楼上养鸽侵扰到他家正常生活,他多方奔走维权,法官终于责令养鸽户拆鸽笼。
由于楼上住户长期在阳台上养鸽,鸽毛鸽粪飘落到董先生家阳台,使得他无法正常晾晒衣物,而且楼上在阳台上冲洗鸽笼,由于鸽粪水带有腐蚀性,造成董先生家阳台发生渗漏。
为此,他找过物业、社区、街道以及区长热线,很多部门都上门调解过,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最后,他走上法庭状告邻居,此案被称为江城“抗鸽”第一官司(本报曾连续三次报道此事)。
法院认为,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按自己的意愿行使权利的自由,但不得妨碍他人的正常生活秩序,虽然养鸽户对鸽笼进行了改造,对仍未消除对楼下住户的影响,因此判其30天内拆除或迁走鸽笼,并公开向董先生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