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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周骏
开栏的话
小区业委会维权有多难?过去5年里,本报记者一直关注宜山路518号公安小区业委会的曲折维权路,不记得为此跑了多少路参加了多少回协调会旁听了多少次庭审,最终促成纠纷顺利化解,居民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外来务工者回家的路有多远?每年春运高峰时刻,本报记者都会与农民工兄弟姐妹们一道,通宵排队买票、挤火车搭巴士,体验这一路的艰辛。每天清扫垃圾扮靓城市的清洁工有多累?本报记者不但走进狭窄的道班房,走到杂乱的垃圾房,还在弥漫异味的垃圾船上与他们一同晚餐,聆听他们的心声……
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是我们这张“飞入寻常百姓家”的报纸一贯的坚持。提高新闻宣传质量舆论引导水平,贴近百姓生活回应群众关切,也是我们不懈的追求。在深入开展中宣部等五部门关于“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主题活动中,本报推出“我的基层报告”专栏,用生动鲜活的报道,真实呈现每个记者源自基层生活的故事、人物和情怀。
徐汇区宜山路518弄公安小区业委会最近换届,结果,上届业委会大部分成员再次当选为候选人。5年来,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他们四处奔波、不辞辛劳、甘于奉献,不仅赢得广大业主拥戴,还为小区争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曝违法到媒体投诉
2006年8月,新上任的公安小区业委会证实了小区传闻已久的事:小区里一幢近3000平方米的4层公建配套楼被低价卖给了一个私企女老板,管理部门还给颁发了产证。宜山路518弄是上海市政府为解决公安干警住房困难专门划拨土地,1997年由上海市政法委、上海市公安局联建的公安干警住宅小区。业委会认为,这幢由业主出资建造的集商场、居民活动中心、居委会、物业管理于一体的公建配套楼的产权,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任何人和单位都无权擅自处分。
本报记者接到投诉后实地取证,走访规划、房地等政府部门并查阅大量法规文件,2007年1月25日发表报道《谁卖掉了小区公建配套用房》,一时成为关注热点。
销产证上法院告状
信访、投诉均无结果,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向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市房地局撤销违法颁发的产证。开庭那天,大批业主自发前去旁听,记者也再次赶到现场采访。2007年3月,徐汇区法院以原告无诉讼主体资格为由,驳回业委会起诉。经过上诉,市一中院作出终审裁定:撤消区法院的行政裁定,并指令其继续审理。记者随即采写了《维护业主公共利益业委会有权打官司》的报道。然而区法院经审理,依然驳回原告的诉求。业委会再上诉,一中院很慎重,7次推迟开庭。
这场诉讼费时整整两年,2009年3月,房地产部门终于作出了“撤销买卖合同,注销产证”的决定。
同年4月,一中院开庭,业委会因诉求已达到,当庭撤诉。5月22日,本报记者撰写的长篇报道《违法产证终于被注销了》在新民晚报深度报道版发表。
要维权靠理性沟通
公安小区业委会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依的是法律法规,靠的是理性沟通。原物业公司离任时带走了小区大部分的停车费结余,业委会交涉无果,只得拿起法律武器。经过一审、二审,为业主追回了77万余元。鉴于原物业公司管理小区6年账上的停车费收入只有16万元的情况,业委会更换物业后自己参与管理,如今一年的停车费收益就达70余万元。过去相邻单位租用小区光缆只付4万元,经沟通现在租金达到了35万元。修地铁小区部分土地被占用,业委会经过谈判为居民争取到了40万元的补偿……
任上5年,业委会成员不拿一分钱报酬,为业主争取到直接经济效益累计达数百万元。长期关注这个小区业委会维权运作的本报记者,曾多次实地了解情况,先后采写了5篇报道,记录下了中国城市基层民主实践的一个个稚嫩而坚实的脚印。
昨天,记者电话采访了离任的原业委会副主任陆海光。他表示,自己虽然不再进业委会,但还有很多老党员、老委员会继续干。新一届业委会成立后,将重点解决那幢被注销违法产证的公建配套楼的善后事宜,争取让它能早日为业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