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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的话
本版今天所刊发的几篇主要文章,都跟网络有关。网络是新事物,我们接受它,总会有一个适应过程,开始时会有一段不成熟的兴奋期,但这个新事物也会不断完善,向成熟迈进。网络为我所用的前提,必以唤醒网络理性,维护社会稳定为基础。只有理性的网民,才能坚持实事求是,追求公平、正义,从而最终推动社会的进步。
近日,药家鑫父亲药庆卫一纸诉状将被害方代理人张显告上法庭,控告他通过网络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他在起诉中说,在药家鑫案审理期间,张显就称他是“富商”、“官僚”等,给广大网民和社会公众造成了药家鑫是“富二代”、“军二代”,以及有人干涉司法审判行为的错觉,在网络上激起了广泛的不满。由此,药庆卫和妻子在儿子伏法后,依然背负着“杀人犯爹娘”和“权贵弄法”之类的骂名。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日前已正式立案受理此案。
法治社会强调“罪责自负”,不能搞“株连九族”。但身为罪错者的父母,却常常难免受到牵连甚至指责。尤其在当今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高速、便捷,影响力比任何时候都来得要大,甚至一发难收。因此,网络言说不仅需要及时,更应加倍的慎重,要有理性和责任心,以免伤及无辜,构成侵权。
张显就此事回应称,自己微博上发表的涉案内容,并非都是自己“原创”,只是转发了在别的网上看到的消息,还说“对于是否属实,因为作为一个公民,我无权调查别人的隐私。”可见,张显对自己粘贴在微博上内容的真实性,也确实没有什么把握。
此案的事实究竟如何?张显是否属于捏造,或者仅仅只是散布了他人捏造的“不实情况”,以及捏造、散布这样的事实,是否会对当事人的名誉权构成侵害,又究竟能够构成怎样程度的侵权?这些问题,都需要经过法庭的依法调查,在去伪存真之后,才能做出正确的结论和判断。
不过,由此多少能给享受着高速、便捷互联网服务的网民和社会一个启示:对一起类似药家鑫案的“公共事件”,网络舆论的“围观”必须保持理性与适度。新闻媒体虽然离不开“热点”案件,但更需讲客观真实,遵从司法条款。要将案件事实、犯罪者恶性,与没有直接关联的家属、亲友区分开来;不能武断地对嫌犯扣“富二代”、“官二代”等帽子;不能利用网络哗众取宠或别有居心地编造“故事”,博取“眼球”,损害他人的人格和名誉。
药庆卫称,打这个官司不是报复,而是希望起到教育目的,呼吁纠正已普遍存在的网络伤害。防止网络侵权,让网络言说回归理性,同样也是法律的使命,公民的合法权益理应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