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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人民法院的重点工作。厦门法院以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实践精神,在经济社会转型、社会矛盾易发多发、各种新型案件层出不穷的大背景下,把我国优秀思想文化传统与现代社会元素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了“无讼社区”的构想和蓝图,并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这种将法院审判职能延伸至社区,通过法官使各类行政资源整合联动,主动查找矛盾、在萌芽和源头消除矛盾的化解纠纷新模式,得到了社会的认可,赢得了群众的支持,成为法院能动司法、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厦门样本”。厦门经验给了我们一种新的启示: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通过创新管理,可以在化解矛盾中实现新的社会价值。正如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所说:“从化讼、少讼到无讼,是一条造福人民的道路,厦门法院‘无讼社区’建设为我们展示了一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管理、和谐建设的精神画卷。”
厦门法院建设“无讼社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在于:法院不仅减轻了审案压力,节约了社会资源,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而且法官因置身“无讼社区”建设,从“坐堂问案”的思想窠臼中走出来,实现了理念上从被动受案到主动疏导、从就案审理到源头治理的转变,涌现出了一批“沉得下心、沉得下身、沉得下力”的“三沉式”法官,有力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在能动司法中创新思路、创新模式,通过及时发现并封堵社会管理漏洞,防矛盾于未然,从而构建“无讼”,正成为这个法官群体对这一司法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主动实践和自觉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