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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下午3时,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一起适用简易程序的故意伤害案件正在此开庭。
格尔木地处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但由于扼进藏要道,此一地案件数量就占海西州的60%以上。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确立格尔木法院为第一批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之一,试点工作已经有序进行了两年多。记者在此采访发现,在量刑环节,诉讼各方围绕法定量刑要素这一指挥棒展开工作,量刑过程和结果公开客观,获得了社会认可。
一案四表“算”刑期
审判长:被告人,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及量刑申报表你收到没有?
被告人:收到。
审判长:出示检察院出具的量刑建议书,量刑建议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针对本院送达的量刑情节申报表你符合其中哪项?
被告人:我是初犯,而且是发生在夫妻之间的事情。
……
审判长:被告人还有什么要说的?
被告人:我没有想打她,她性格孤僻有些不正常,请法院判得轻一点,我很后悔,很担心她,我知道错了,向我老婆认错。
审判长:经查被告人董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现在宣判如下:被告人董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是否要求上诉?
被告人:不上诉。
“这个案子是一起家庭暴力案件,检察院没有计算家庭纠纷的因素,因此量刑建议比实际判刑多了两个月。”庭后,审判长宋钦光对记者说。
“我们实行‘一案四表制’,”他拿出四张表,分别是“格尔木市人民法院部分量刑要素参照表”、“格尔木市人民法院量刑情节申报表”、“格尔木市人民法院量刑要素登记表”、“被告人董某故意伤害一案量刑简表”。
在“量刑要素登记表”里面清楚写着,量刑要素:自愿认罪,-10%;婚姻家庭纠纷,-20%。而在“量刑简表”上,则更详细写明了法定基准刑参照点及量刑调节比率以及宣告刑。
“有了这4张表,量刑非常清楚准确,经常会出现判一年零七个月,十一个月这样的刑期,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宋钦光说,“法官的职责就是审查提取所有量刑要素,要极其认真,全面客观提取所有要素,才能达到公平公正。”
在量刑规范之外,法官还有10%的自由裁量权,当确实感到太轻或太重时可以用,“极少用,依据规定来量刑是比较合适的。”宋钦光说。
实施细则四易其稿
实际上,量刑表上所有的加减要素都来自《格尔木市人民法院量刑程序实施细则及量刑实施细则(试行)》,这是格尔木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文件及当地具体情况,经4次修改,在2009年8月组织编印的。
在刑庭庭长段青海的办公室,记者见到4份不同的细则,除了1份已经装订成册的定稿,其他3份均被涂改得面目全非。
“我们在半个月之内改了4次,每次都邀请公检法司各部门的人员参加座谈会提意见。”段青海说。
律师马启良是与会人员之一,他针对“被告人符合非监禁刑条件的,可以委托被告人所在地的社区矫正机构或其他单位对被告人的平时表现、家庭情况、是否具有非监禁刑条件等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对是否判处非监禁刑提出明确意见”这一条提出问题:调查报告由谁调取?他认为由律师调取操作难度比较大,建议由法院或者检察院做。
经过商量,在第4稿中便增加了这一条:“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委托被告人所在地的社区矫正机构或其他单位进行调查;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由人民法院委托被告人所在地的社区矫正机构或其他单位进行调查。”
这只是一个例子,各方都提出了许多细致的修改意见。记者看到,第1稿中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赔偿总额的70%以上,可以减刑25%,后改成25%至30%;赔偿总额的40%以上的,由减刑15%改成15%至20%;赔偿总额的40%以下的,由减刑10%改成5%至15%,如此不一而足,不断改动完善以适应实际操作需要。
该细则制定出来后,也在不断修改完善。段青海说,格尔木贩毒猖獗,一向属于从严打击的范畴,以前对走私贩卖海洛因的以7克为基准刑,每增加0.8克刑期增加一年,该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感觉太重了,20多克的就可以判二十多年。于是在今年4月,将该款改成每增加0.4克,刑期增加一个月。
量刑公开客观获认可
实施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以来,格尔木法院刑庭审理了15种罪名的案件共306件,效果十分明显,上诉率较试点前降低了40%,当庭宣判率则提高了30%。
马启良用“五多”来评价量刑规范化:自首多,立功表现多,主动赔偿多,退赃退赔多,服判息诉多。
“当事人和家属都知道自首和积极赔偿可以减刑,除了确无能力,都会积极配合,”马启良说,“而且当事人了解了量刑情况,对判决结果接受度也比较高,上诉的非常少。这也减轻了执行压力,更重要的是对构建和谐社会,彻底化解矛盾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律师的辩护也更加明确了,马启良说:“量刑要素就是指挥棒,根据量刑要素进行辩护,针对性强,不像以前辩论带有一定的盲目性,眉毛胡子一把抓。”
量刑规范化的推行也极大地保证了阳光审判和法官的廉洁。曾经有交通肇事的案子,当事人家属找到马启良想要判缓刑,“我就给他们讲解量刑细则,说这事找院长没用,找庭长也没用,只有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才有机会判缓刑。”马启良说。
对于检察官来说,量刑规范化增加了他们的工作量,“以前只是在起诉书中说明,累犯要从重就可以了,但现在要说明,一年内犯案的累犯加多少刑期,两年的加多少,五年的加多少,就多了一项证据,要监狱的释放证明。”格尔木市检察院的李志娟说。
但她认为这是值得的:“虽然检察院和一审法院的工作量增加了,但二审和以后的工作量就大大减少了,总的来说,还是节约了司法资源。2009年以来,检察院没有一起因量刑抗诉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