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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年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诉前调解机制建设,引导案件合理分流,缩短结案周期。今年以来,该院通过诉前调解共结案615件,占结案数的18%,诉前调解成功率达95%,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该院制定了诉前调解四个注意事项:一是明确调解范围,将法律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主要是婚姻家庭纠纷类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赔偿案件、劳务合同纠纷以及标的额不大的合同纠纷等案件纳入诉前调解范围。二是规范调解流程,诉前调解7天内不能结束的,根据当事人申请适当延长调解时间。调解成功的,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并发出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则及时立案,移送审判庭按照正常诉讼程序审理。三是加强释明引导,立案法官对当事人起诉审查后,认为适宜诉前调解的,主动进行释明,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当事人愿意并填写诉前调解申请书的,则暂缓立案而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对外地当事人可先通过电话等方式达成口头调解协议,然后再来法院补办相关手续,即可领取调解书,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刘秀荣邓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