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报讯“我所律师王某自愿申请成为贵院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的法律援助律师……”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交通速裁法庭成立一周年之际,收到了多封类似的回复函件——这只是速裁法庭法律援助体系的一个缩影。
2010年7月,东湖法院在交警部门设立巡回审判机构“道路交通事故速裁法庭”,实现了辖区内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一站式”办理,简单、快捷的审判赔偿程序,使速裁法庭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但是,由于大多数当事人的法律知识相对欠缺,选择通过律师解决问题成为一条常态途径,这就意味着许多当事人获得的赔偿费用必须支付一定的律师费,对于家境贫困的弱势群体及赔偿数额不大的案件当事人来说,感到了更多的无奈。”该法庭负责人傅绍华告诉记者。为了解决这类问题,东湖法院在速裁法庭引入法律援助体系,并把相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搭建律师援助网络。积极与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东湖区法律援助中心、部分律师事务所等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联系,通过单位自愿申请,提供义务法律援助联系人的名单和电话形式,对老、弱、病、残、下岗职工、低保户以及特困群体等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制作交警与人民调解员联系表。向当事人公开交警和人民调解员的相关信息,一方面方便原告联系交警,以确定被告人及相关车辆保险的相关情况,避免因赔偿主体问题而延误当事人获赔时间,也有利于法院核实、理清案情,增强立案指导性;另一方面,方便联系人民调解员,使当事人能通过事先选择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便于化解矛盾,提高办案效率。
对接司法鉴定机构。为了避免保险诈骗等现象,法院建立南昌市司法鉴定机构名录,在案件审理前,由法院对相关司法鉴定进行审查、核实,有效避免了诈保案件的发生。
畅通保险理赔通道。与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制作名录,便于当事人及时联系、沟通,确定交通事故各方的保单、险种、地址等情况,做到速决速赔。
随着交通速裁法庭各项机制的有效完善与法律援助体系的逐步建立,东湖区内交通事故案件由之前的“孤军作战”转变为“多方联动作战”,穷尽各单位的特色与优势,在提高各自工作效率的基础上,扎扎实实为群众化纠纷、办实事。法庭成立至今,已与多家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南昌市所有司法鉴定机构和所有保险公司取得了联系,真正成为各方解决交通事故赔偿问题的枢纽站。
(胡振艺温宇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