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这不是一本地理探秘集,也不是一部侦探小说,而是一本不足200页的法哲学著作。
1949年,美国20世纪法理学大家富勒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了一个后来被认为是史上最伟大的法律虚构案例: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水尽粮绝,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莫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并恰好选中了威特莫尔做牺牲者。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
在这本著作中,20世纪各个流派的法哲学思想通过对一起经典的假象公案的讨论得以具体展现。
富勒虚构了代表不同法哲学思想的五位法官的五份判决,多年之后,萨伯加入了九种新观点,形成九份新判决。十四位“虚拟法官”通过这些判决进行了激烈的对话,从而诠释了法律思想的多样性,以及法律、道德、公义、人情的冲突与融合。
整体而言,富勒的五位法官观点鲜明,线索专注,逻辑清晰;而萨伯为了述及多个法学流派,并且由于富勒的基础性观点在前,所以他的九位法官论点多具综合性,论据更芜杂。寻觅迷宫的出口,快乐在于过程而不在结果,我们无须过多猜测几位被告的最终命运,十四位“虚拟法官”各自判决的理由才是本书引人入胜之处。
十四份判决通过对罪与否的论证,深入、细致地探讨了法律语言与法律目的,法律与道德,自然法与实定法,司法职能与行政职能,司法性立法与立法机构立法的关系,探讨了常识在断案中的作用,紧急避难的适用条件,“故意”的含义,受害人的同意对判决结果的影响,生命的绝对价值,一命换多命是否是划算的“交易”,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刑罚的目的以及本案所涉及的所有有争议的话题。
这些“虚拟法官”们观点鲜明,风格各异。信奉立法至上原则的基恩法官认为法官有义务忠实适用法律条文,根据法律的平实含义来解释法律,“因为法官宣誓适用法律,而不是个人的道德观念”,他对那些主张根据法律的目的进行解释的说法抱有足够的警惕,认为那会导致法官自由立法,“很多法律条文被司法机关做了彻底的改造”,完全是“司法篡权”。
针对基恩法官所代表的此种质疑,福斯特法官富有诗意地回答“没有任何领导会要一个不能领会言外之意的仆人。再笨的女佣都知道当她被告知‘削掉汤羹的皮并撇去马铃薯的油脂’时,她的女主人所言非所欲”,“纠正明显的立法错误和疏忽不会取代立法者的意志,只是使其意志得到实现”。
对此,基恩法官针锋相对地反驳:法官如何能够准确地知晓立法者的真实想法?我们不知道立法的目的,又如何可能说某条法律里面存在一个“漏洞”呢?他甚至幽默而尖刻地引用了人吃鞋的古老故事,以讽刺那些喜欢寻找法律漏洞的人就像故事中因为喜欢鞋子上的洞而吃鞋子的人。
这种细致入微而又针锋相对的争论在此书中随处可见。然而,这些观点迥异的判决竟然出自富勒的虚构,以及萨伯的延续:一个人站在相互对立的两个立场,竟能争辩得如此激烈,分析得如此真实和深刻!无需读他们的其他著作,作者深厚的法哲学功底及其独立思想的魅力足以彰显。
假想公案引发的诸多争论再次告诉我,司法的魅力不在于机械重复,而在于不断地遭遇例外,经历了选择的艰辛,也便体味到了思考的可贵。
这让我想起身边许多法官都有过的经历:为了一个案子,左思右想,越是分析就陷得越深,令人苦恼的几种不同的结论往往旗鼓相当,自己竟能从梦中惊醒:发现即将草就的判决又被彻底否定!然而,这种过程却也是幸福和耐人寻味的,如同“在周末晚上,一杯红酒配电影”,又如同阅读这本书——它让我们沉醉于另一个世界,一个可以让思绪横冲直撞,可以创造无数假设,想象无数可能,再苦苦思辨,逐一求解,最终归于理性的世界。
风平浪静的外表,谁又能看透波涛汹涌的思绪?
(作者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