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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韩爱青摄影记者吴迪)昨日早8时30分左右,在河东区津滨大道上,一名男子骑电动车驮带另外一名男子,还拽着一辆手推车,在上快速路时手推车的轮子飞出,正好砸中对面车道一辆马6轿车。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个锈迹斑斑的车轮倒在了一辆银色马6轿车的左侧车轮上,该轿车的保险杠和左侧车体都有损伤。
目击者李先生说,当时一名外地年轻男子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沿津滨大道从外环线往市区方向行驶,车后男子手里还拽着一辆绿色的两轮手推车,电动车在众机动车中穿梭,与机动车拼起了速度。突然,意外发生了!小推车左前轮突然飞出,正好砸中了对面车道一辆从市区往外环线方向行驶的马6轿车。就在两名男子准备迅速拾回轮子逃走时,被停车下来的马6车上的人拦下,马6轿车的女司机拨打了110。
交警很快到场进行了调查,最终认定事故责任方电动车一方——两位来自云南的外地男子,他们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两条规定,首先是电动车不允许驮带人,更禁止再拉个小推车;二是快速路不允许非机动车行驶。
驾驶电动车的男子表示,他不应该承担责任,因为是他驮带的男子拉着手推车,和他没有关系。交警表示,他明知道机动车不允许驮带成年人还违规这么做,应该负连带责任。
目前,此次事故正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