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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减轻学生及家长的负担,日前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下发《关于公示本市民办中小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将经市教育主管部门年检合格,且2011年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中小学校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2011年不再招生的民办学校,其存续的在校生仍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此次发改委公示的名单中共涉及本市53所民办中小学的收费标准,其中学费最高的是位于开发区的天津泰达枫叶国际学校高中部,每学年收费45000元,最低的则为天津市蓟县津英学校小学部,每学年收费2200元,具体收费标准可以登录市发改委网站查询。
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学校收费的监督检查;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经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依据、举报投诉电话等,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校园网等形式向学生公示,以便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查询、监督;对按规定应当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收费,学生有权拒绝缴纳。记者刘连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