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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两男子来本市打工,为凑够回家路费竟然盗窃电玩城电脑,回到老家销赃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被告人张某、郑某均为山东省德州市人,于今年初一起来到本市北辰区某自行车厂打工,可是刚刚干了十几天就觉得工作太辛苦,一起辞职。回家前,二人先去北京玩了一天,将钱全部花光,回到天津后只剩下7元钱。眼看凑不够回家的路费,二人便动起了歪脑筋。2月21日晚,二人来到火车站附近的一家电玩城伺机行窃,恰巧看到员工宿舍的门没有锁,张某便进去,发现屋里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于是将电脑盗出。行窃后,二人打车回到打工的工厂,向老乡借了300元,坐火车回到德州,下车后,二人直奔电脑城找到一家回收二手电脑的商店准备销赃,不想被正在附近的便衣民警当场抓获。
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张、郑二人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郑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记者王学军通讯员刘钰叶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