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台北8月17日电陈水扁的妻子、儿子、女儿、女婿等4人,17日因伪证案被台湾“最高法院”判刑。其中,陈妻吴淑珍被判刑9个月,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以及儿子陈致中均被判刑3个月,陈幸妤获缓刑2年。
据了解,台检方2006年在侦办陈水扁“公务机要费”弊案时,发现吴淑珍搜集陈幸妤、陈致中与赵建铭消费的发票不实核销,遂传唤3人作证。但检方事后发现,吴淑珍教唆3人向检方作伪证。此前,陈水扁、吴淑珍已因“龙潭购地弊案”“买官案”两大弊案终审被判重刑,两人均将执行刑期17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