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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大毅报道8月19日,记者从沈阳市总工会了解到,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协调发展,从今年开始,工会助学活动将在去年实行“工会圆你大学梦”的基础上,增加“圆梦奖学金”制度。这意味着一个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家庭大学生,在四年制学习中可获最高1.4万元的奖学金。
从去年起,沈阳市总工会每年都向被纳入工会系统帮扶档案的困难职工的在读大学子女进行资金援助。即凡是参加当年高考,并被二本(包括二本)以上大学录取,且未接受过政府有关部门或社会团体资助的困难职工子女,都可得到连续4年、每年2000元的资助。而在今年起实行的“圆梦奖学金”制度中,对于以上学生,如其还荣获当年度荣誉称号(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或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可向父(母)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工会申报“圆梦奖学金”。该奖金每学年奖励一次,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在一个年度内荣获多项荣誉称号的,按最高荣誉奖励,不再兼得。其中,特等奖为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或在全国各类比赛中获前三名者,奖金为1500元;一等奖为荣获省级荣誉称号或在省级各类比赛中荣获前三名者,奖励1200元;二等奖为荣获市级荣誉称号或在市级各类比赛中荣获前三名者,奖励800元;三等奖为荣获学校级荣誉称号者,奖励500元。
沈阳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以上活动外,全市各级工会还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本级助学对象和助学标准,因地制宜开展资金助学、精神助学、基地助学、政策助学、制度助学和志愿者助学“六助”活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还将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确保有就业愿望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100%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