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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市委书记的12项权力、市党代会的6项权力、全委会的6项权力、常委会的7项权力的规范和界定,澄清了传统意义上党的领导就是包揽一切的认识误区
本报讯记者周宝玺严佩鑫报道
“灯塔市委权力将公开透明运行。群众关心的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等热点问题,百姓可以一目了然,轻松知晓。 ”这是记者日前从灯塔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灯塔市是全国69家县(市)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单位之一。市委权力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开市委重大决策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其中,市委重大决策事项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全市性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措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要民生问题和信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家安全等社会稳定重要事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推荐、提名、任免重要干部;对市委管理的干部重大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以及其他重大决策问题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涉及重要物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公务员招聘录用的有关事项、机构改革定编及人员分流情况、招待费、差旅费的开支使用情况等18个方面。
在试点中,灯塔市委把规范市委书记的权力作为灯塔市最突出的实践特色。该市确定了市委书记的12项权力。如在干部的选任上,市委书记有干部调整的动议权、个人名义的推荐权、召集会议研究调整方案权、主持会议讨论干部任免权和干部监督权。在行使权力时,要按照《关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进行操作,而在讨论干部任免问题时,书记实行末位发言制,有效防止了“一言堂”。
为更好地规范市委权力,该市突出规范了“三会”的权力。涉及到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多数是由市党代会、市委全委会或常委会确定的。该市依据党内法规,确定市党代会的权力为6项、全委会的权力6项、常委会的权力7项。通过对权力的规范和界定,澄清了传统意义上党的领导就是包揽一切的认识误区,突出了党政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