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有关部门负责人近日表示,我国将推进建筑等领域的节能减排,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扬州准备建一座可以真正住进人去的“零碳社区”。低碳型建筑引起了新一轮热议。
有专家表示,现代建筑的基本理念应该是实现“低能耗、高舒适度”的完美结合,建设生态、节能住宅,并不意味着高技术、高成本,完全可以利用简单、适用技术,并呼吁发展节能和绿色建筑,要加快立法。
城市建设领域亟待低碳发展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审议并原则同意“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及节能目标分解方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生导师栗德祥表示,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资源能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的挑战,人类遵循碳素循环概念,提出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社会的战略目标,并得到越来越广泛的理解和认同。
2010年中国能源整体消费状况显示,在工业、建筑、交通三大高能耗领域中,建筑能耗所占的比重正不断上升。
“目前,我国的经济规模已跃居世界第二位,新建筑大量增加,建筑能耗也持续增加。”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元端告诉记者,一直以来,我国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很低。物耗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钢材消耗高出10%至25%;每拌和一立方米混凝土要多消耗水泥80公斤;卫生洁具的耗水量高出30%以上;污水回用率仅为发达国家的25%。单位建筑面积采暖空调的耗能量,外墙大体是发达国家的四至五倍,屋顶是2.5倍;单位建筑面积的采暖和空调负荷是发达国家的二至三倍左右。
栗德祥认为,城市建设领域低碳发展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宏观层面建设低碳型生态城市,中观层面建设低碳型生态社区(含园区、城市综合体),微观层面建设低碳型绿色建筑。
在栗德祥看来,低碳建筑与绿色建筑相比,绿色建筑注重绿色技术集成和目标的标识性,而低碳建筑强调碳减排效果和能源结构的低碳化。两者结合起来就是低碳型绿色建筑。
低能耗高舒适度成为建筑理念
低碳建筑是不是意味着要牺牲一定的舒适度呢?张元端表示,对现代建筑的基本理念应该是实现“低能耗、高舒适度”的完美结合,最大限度利用自然能源,尽量减少能源与资源浪费。“新建建筑必须是节能建筑,楼顶都要装太阳能吸热板、雨水收集装置和冷热空气交换器。”
由此看来,不牺牲舒适度的前提下实现低碳节能要靠科技助力。“发展节能和绿色建筑,要充分依靠科技进步。要配套发展与节能与绿色建筑有关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并逐步向标准化、系列化、集成化方向发展。”张元端说。
他进一步表示,特别是节能,采用单项技术往往难以奏效,要对建筑“从头到脚”采取配套技术措施。例如,单单采用外墙节能措施还不够,应同时采用新的门窗节能技术,并改进采暖技术。目前建筑物的外窗户越开越大,成为传热和散热的薄弱环节。国外已将节能门窗的重点放在“整窗”上,节能手段包括低辐射玻璃、惰性气体充填双层玻璃、阳光控制膜玻璃和暖延边技术等。同时,采用遮阳技术,既简便又价廉,应给予重视。采暖技术也要加快改进,除推行分户独立供热以外,地板控温系统亦有其优势,冬天可用来采暖,夏天也可用来降温,而且能耗很低,值得推广。
那么,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低碳建筑、生态住宅是否享受得起呢?
张元端告诉记者,目前住宅小区都很喜欢用生态、节能等理念。但实际上一些小区在提高住宅的隔热保温、节资、节能性能方面下的工夫很不够。
在他看来,建设生态、节能住宅,并不意味着高技术、高成本,在目前的尚欠发达的经济水平下,完全可以利用简单、适用技术,通过各个专业的密切配合,实现生态、节能的要求。作为大众化、普及型的住宅,不宜提出“采用高科技”的要求。而是要求尽量提高科技含量,特别是包括太阳能利用在内的普及型、低成本、高效率的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实用技术和新科技成果的应用,倡导用“低投入、高产出”的方法来实现建筑节能和居住环境改善的目标。
张元端认为,引领低碳建筑的科技,不一定要求是“高科技”。因为它必须能被广大消费者所掌握。“当然,我们也需要开发一些代表我国住宅科技水平的高新住宅科技,在条件许可的少数场合下予以应用。”
发展节能绿色建筑要加快立法
栗德祥提出,低碳发展路径大体有三个主要层面,除了低碳技术层面外,还有运行管理层面和低碳行为层面。其中,在运行管理层面,要强调提高城市和建筑的运行效率,全面提升城市建设质量。
张元端进一步提出,发展节能和绿色建筑,要加快立法。他介绍说,从世界范围看,绿色、生态建筑观念的确立,经历了四个阶段:节资节能阶段、注重生态阶段、环境量化阶段以及法规强制阶段。
就我国而言,近些年有关主管部门先后印发和颁布了《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标准使用规则》和《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标准》等。
不过,张元端提醒说,发展节能和绿色建筑不可能完全靠自发地开展,必须使之带有法规的强制性。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工作还比较滞后。有关部门已颁发了一些建筑节能管理的部门规章,但强制性还远远不够。因此,必须由国家立法,由政府主导,以法制手段为主,以行政手段为辅,既要有强制性的法规政策,又要有具体的奖惩规定,加紧从环境量化阶段向法规强制阶段推进,使发展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 (据《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