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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杰)男子常某在赌博时输了钱,便威胁其他赌友,当场抢劫赌资4.4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常某有期徒刑11年。
常某是黑龙江人,去年来京。法院查明,去年4月10日下午,常某来到朝阳区蟹岛度假村某房间赌博,后来输了钱。当晚6点,他声称赌友徐某、张某“出千耍诈”,开始对他们拳打脚踢,随后当场抢走张某、孟某赌资1.6万余元,抢走徐某2.8万余元。
3名事主报警后,常某被查获归案,但赃款已被他挥霍,警方仅起获3000元。法庭上,常某表示认可检方的全部指控。
法院审理后认为,常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