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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向明
2004年12月,我从学校毕业,考录为一名基层的乡镇干部,专职做综治工作。刚参加工作,综治对我那是一个绝对陌生的领域,加之所在地方偏僻,社情复杂,我常感觉无从下手。怎么办呢?这时候,上学时一位老师的话激励了我,“干什么不重要,关键是干好”,这两个字让我很是费一番心思,怎么才能干好呢?我记得那是一个雨天,恰巧是周末,我索性留在了镇办公室里,把前人堆在几张办公桌上的综治书籍、报刊、杂志以及一系列文件都翻了个遍,继承先前的经验,学习新的知识。也就是这一天,我第一次接触了两个《决定》。
学习最终要付诸实践。起初,我只是做一名调解记录员而已,为了能够尽快上路,我积极从领导和同事的言传身教、基层群众的座谈言论以及在当记录员的过程中,学习调解方法。2005年,一对“冤家”心急火燎般地找到综治办,原来是一起由于借条书写不规范导致的债务纠纷。说的是一农民从某车行赊购了一辆摩托车,价值7000元,并打了欠条。半年多后,买主来还钱,这时纠纷发生了。买主说他付了4000元,尚欠3000元,卖主说他分文未付。而唯一的证据是一张皱巴巴的草稿纸上,潦草写着几行字,确实难以辨认。为了调解这起纠纷,我和同事们一道深入村组调查取证,单独和买卖双方约谈。虽然花费了许多工夫,最终矛盾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只得起诉到法院。
这件事,让我深深地知道,在农村,由于文化水平不同,在法律文书写作上面还是有不少缺陷。为此,我专门写了报告给镇综治办,希望能以此为鉴,防止类似事情再度发生。镇里很重视,专门召开了全镇调解主任会议,领导还特地安排我给大家上了一堂调解文书等基本应用文的写作课,这可是我第一次为村干部上课啊!
那时,在基层工作,面对的都是老百姓和一些繁琐的纠纷,但在我心中,我的成长道路上,那一段综治情很重要。现在我已从事其他工作了,但我仍愿意用笔为综治工作鼓与呼,为平安创建尽一份力。 (作者单位:安徽省歙县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