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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街派出所抓获3名“网逃”
本报记者马东宇通讯员吴青松
自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清网行动”以来,南街派出所多次召开全所民警大会,认真学习领会公安部、省厅、市局的指示精神,统一民警思想,提高对追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清网行动”的整体工作部署,派出所将追逃任务指标落实到具体民警,所领导包片包干,每人都分配具体任务,形成全警动员、全员参战,全力以赴地开展追逃工作。
根据在逃人员信息表,派出所将在逃人员户籍为南街派出所的列为重点追逃对象。通过逐个研究分析,决定将分局经侦中队上网通缉的在逃人员孙某、马某夫妻二人及曙光派出所上网的在逃人员初某等3人作为重点工作对象,并立即组成清网追逃小组,同时对3人的有关信息和可能藏身地点展开调查。
11日,派出所民警通过“地毯式”摸排,终于发现了在逃人员孙某、马某的线索:二人曾在宽城区团山街附近某小区多次出现。根据此情况,王强所长通过分析认为,二人很可能就在该小区内居住,遂马上制订了蹲守方案,由教导员谢迎飞、副所长赵大路、探长薛振峰、警长崔志明等民警24小时不间断地对该小区进行监控。经过7天7夜的艰苦蹲守,民警克服酷热和蚊虫叮咬等重重困难,于18日12时许将孙某抓获。根据孙某的交代,民警乘胜追击,又在站前某男子公寓内将马某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马某、孙某对2006年5月13日在南关区以共同投资生产药品为由,骗取被害人宋某人民币10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1日至17日,民警徐大业、崔显涛等人5次远赴榆树,到在逃人员初某家对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说服,并交给其家属“致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敦促初某投案自首。通过民警的不懈努力,在政策的感召下,初某在其父陪同下,于17日晚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于2010年11月13日在南关区岳阳街乡村菜馆内将被害人赵某砍伤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马某已被刑事拘留;嫌疑人初某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