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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广东省“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积极建言,建议、提案数量不少,但办理情况却参差不齐,有些单位的办理工作仍停留在签收登记、交办汇总、书面答复等基本程序上。
今年省“两会”的建议、提案办理已近尾声。记者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今年有办理任务的49个省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中,由“一把手”牵头领办的有46家,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的办理,已由过去的“领导批示办理”,转变为了“领导带头办理”。
由部门主要领导牵头办理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的“领办制度”,最早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提出。早在2008年召开的政协提案办理会上,汪洋就明确表示,要建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督办重点提案制度。2009年和2010年,汪洋又进一步强调,要以制度的形式规范领导干部牵头督办重点提案工作,建立提案办理工作的联合督查制度。2010年1月和9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先后联合下发《广东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程(试行)》和《广东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评价考核暂行办法》。
不仅如此,从2008年开始,汪洋更是连续四年亲自领衔督办政协重点提案,亲自主持召开提案办理座谈会,部署落实提案办理工作;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不仅连续四年领衔督办重点提案,还连续五年向省政协常委会通报政府系统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除了率先垂范、亲自督办,汪洋还要求将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的主要领导牵头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以此作为推进民主政治、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经过四年不懈的推动,主要领导带头办理建议、提案的做法,渐渐开始制度化、规范化。
据介绍,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广东省副省长雷于蓝、刘昆分别牵头领办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两位领办的副省长一改过去由秘书长任办理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的规格惯例,“更进一步”地亲任办理工作协调小组组长,亲自带队开展调查研究,协调解决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
为了能真正解决好“医患纠纷”不断这个老大难,领办了这一重点建议的雷于蓝带队前往深圳、上海两个“走在前面”的城市,开展了深入调研。牵头领办了江海堤防改造和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两个重点建议的刘昆,也是几番调研、听取意见,并于5月份组织了相关部门召开了专门的工作布置会议,提出了“一揽子”工作措施,务求将推进工作落到实处。
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省领导领办的建议,多是多年难啃的‘硬骨头’。比如江海堤防的改造,年年都在做,已经改造完成了2/3,剩下1/3是最难完成的一部分;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也存在着发达地区做得好,欠发达地区推不动的困境。这些‘老大难’,需要省一级层面的重视和推动,也确实在省领导的领办下,有了积极的进展。这样的办理力度,在全国其他地方是没有的。”
各个办理单位,也在这几年中不断摸索、完善着部门领导领办制度。大部分单位的主要领导既牵头组织,更亲自办理。
随着主要领导领办建议提案制度的落实,办理工作的成效开始明显显现。很多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中的“精华”部分,在办理过程中,被各部门吸纳进了日常工作中,有些更加成为了条例、法规出台的动因和基础,切实将“有用之言”转化为“有益之事”。
据记者统计,在省级部门“一把手”牵头办理的建议、提案中,经过调研、座谈后,推动出台的以及拟出台、起草的各类文件、法规、条例不下20部。
为了使“领办制度”进一步规范发展,省政府还提出,未牵头领办建议、提案的单位,要抓紧建立主要领导领办制度。从2012年起,省人大、省政协“两会”闭幕后,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选定1至2件代表建议或政协提案亲自领办,制定具体办理工作方案报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