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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进一步完善死刑复核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通过提审予以改判。草案同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
不能随便当成精神病关起来
被精神病,将成为历史
刑事诉讼法修改,还要新增加一个特别程序:强制医疗程序。现在全国有上万人被关进康复医院里,但其中有些是真疯,而有些是“被精神病”的,不能随便说说就把人当成精神病关起来。“强制医疗程序”就是究竟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要经过法院裁定,裁定后确定其属精神病才能将人送入精神病院,不能随便抓人和关人。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一失足,不再成千古恨
草案新增“特别程序”一编,并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中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修法追缴腐败分子等违法所得
潜逃了,一年后可追缴
草案专门新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本版综合新华社、中新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