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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接到自贡汇东绿盛小区业主刘女士的热线,称其经营门店的电源被物管强行切断,导致无法营业,造成损失。“就算我们没有按时缴纳物管费,但物管公司可以协商,没有权利单方面断我们的电。”刘女士誓要讨个说法。
24日上午10时许,刘女士正站在自家经营的酒行面前,店门紧闭,而她无奈地站在外面,被火辣辣的太阳晒得满头大汗。据刘女士介绍,早上9时左右,她到店子准备开门营业,但怎么也打不开店门。后来她找到所在的汇东绿盛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询问,才得知电源被小区物业切断,被同时切断电源的还有旁边的两家商店。
记者随同刘女士来到绿盛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石庆胜解释说,按规定,刘女士每月应缴物管费102.48元。但长期以来,刘女士及当天被断电的三户店面都没交物管费,所以就停止服务,并停止电源的分配。等到交齐拖欠的物管费后,才能恢复通电。而刘女士认为,前一阵,小区有几家商店大白天就被盗,他们几户业主对小区物业服务不满意,所以拒交物管费。
记者就此咨询了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张平律师。张平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物业不可以随意停止业主家的水电等供应,其利用物业管理之便,停止对业主供电,致使业主与供电部门的合同不能顺利履行,不仅侵害了业主的权利,同时,也侵害了供电部门的权利。见习记者邓永江记者罗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