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红奎)男青年琚某通过植入木马程序,控制他人计算机盗窃密码,在受害者上网使用U盾时盗窃钱财。记者昨日获悉,西城法院一审判处琚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1000元。
去年7月和10月,琚某分别利用木马程序软件通过互联网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在被害人李某和肖某使用银行U盾时,利用非法获取到的两位被害人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络银行的账户及密码,侵入银行网络交易系统,分别盗取李某和肖某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共计30万余元。J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