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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丽娜)因弟弟冒用其名义注册公司,导致其2万元的低保费被索回,哥哥以侵犯姓名权为由将弟弟起诉。昨天记者从石景山法院获悉,该案以弟弟赔偿2000元调解结案。
李某起诉称,他因没有收入一直享受低保待遇。今年4月,他突然接到民政局的通知,民政局称因他已经注册登记了独资企业,不能再享受低保待遇,因此需要他退还已经领取的低保金两万余元。
李某称,他这才知道早在2009年10月,弟弟小李未经他的允许,用他的身份证件并以他的名义在工商登记机关登记注册了个人独资企业。李某认为弟弟侵犯了他的姓名权,因此将弟弟起诉,并请求法院判令弟弟赔偿他被民政局追回的低保费2万元。
庭审中,弟弟小李称,哥哥生活困难,他一直在接济对方,他并不知道注册公司会影响哥哥领取低保。
在法官的工作下,双方同意调解解决,最终弟弟同意赔偿哥哥财产损失两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