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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讯(记者朱丹)昨晚,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通报了对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第三大队大队长(拟任成都市交委安全监督处副处长)赵强的处理决定。
通报说,8月27日下午16:30左右,赵强的亲戚违反交通法规,与文明劝导员发生争执,并殴打文明劝导员。事发后,赵强赶赴现场,
不仅不配合交警执法,反而参与纠纷,言行激烈,严重妨碍交警正常执行公务。
8月31日下午,成都市交委党组召开专门会议,决定对赵强给予处分。根据相关规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中止赵强拟任安全监督处副处长职务资格;责令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撤销其第三大队大队长职务,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