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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等易发生拖欠的行业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吸纳农民工较多的市县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建立相关部门联动防控机制,切实提高对欠薪事件的快速处理能力。研究制定恶意欠薪罪出台的实施细则等配套政策,总结部分地区已做到基本无拖欠的新鲜经验,探索“十二五”时期工资拖欠基本解决的有效途径。
——生产有安全,重点加强高危行业农民工的安全保障检查,维护职业安全卫生权益。探索建立农民工职业安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监督执法力度,继续推行高危行业农民工持证上岗制度,“不培训不上岗”,做到工伤保险全覆盖,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深入开展粉尘等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将安全生产培训纳入职业教育范畴和职业培训规划。
——参保有办法,积极研究和实施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稳步提高参保率。完善社会保险政策、险种、费率、保障水平、管理手段和城乡、地区间转移接续办法,为解决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作出城乡统筹的制度安排。落实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保障农民工“不管到哪儿干,养老保险接着算”,重点加强私营个体企业中的农民工和被劳务派遣的农民工的参保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将长期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工纳入当地城镇社会救助范围。
——住宿有改善,进一步改善农民工住房、子女教育、疾病防控等公共服务。鼓励将有稳定就业和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快部分农民工居住由工棚向工房转变,有条件的向公寓发展。以输入地政府和公办学校为主,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将农民工随迁子女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保障机制。研究探索农民工子女异地参加中、高考的途径,做好城乡一体的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计划生育管理。
——维权有渠道,建设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农民工劳动争议快速调解简易仲裁“绿色通道”,鼓励和解,加强调解,提高农民工集体劳动争议的处理效能;建立政府主导、人社部门会同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及主管单位参加的突发性集体劳动争议应急调解协调机制。全国普遍推进劳动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管理,加强劳动监察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主动服务,加大对农民工司法救济力度。
——生活有文化,丰富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精神生活。开展维护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的行动,保障“两看一上” (能够看报纸、看电视,有条件的能上网),探索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满足新生代农民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农民工党团组织建设和党团员管理工作,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和思想引导。
——发展有目标,营造全社会尊重、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实现新生代农民工从普通工人到技术工人、从农民工到新市民的转变。引导新生代农民工提高自身素质,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加强融入城市生活培训和健康教育,更加注重对他们的基本公共服务。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及其家属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促进农民工参与民主管理,营造理解、尊重和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