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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内容:从9月1日起,一批全国性和地方性新法规新政策开始实施,涉及个税、部分药品价格、商品房保修期等百姓关注的领域。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是指:售货亭、经营棚亭、自动售货机、自助银行等经营类棚亭占路;从事群众日常生活服务的维修类棚亭占路。
人民网·天津视窗9月1日电:从9月1日起,一批全国性和地方性新法规新政策开始实施,涉及个税、部分药品价格、商品房保修期等百姓关注的领域。
个税起征点调至3500元
从9月1日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全面实施。新个税法实施后,个税起征点从原先的2000元调整到3500元,3500元指的是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到手工资。
调整部分药品零售价格
从9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降低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82个品种、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4%。
禁止进口和销售双酚A奶瓶
卫生部等六部门发布公告,自9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由生产企业或进口商负责召回。
商品房保修期自交房日起计算
从9月1日起,实施《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最低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外墙保温、门窗和地下室外围防水工程最低保修期为五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销售的商品房保修期,自交付购房人之日起计算,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
道路指引标志设置有规范
《天津市城市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9月1日起实施。指引标志一般情况下应设在道路行进方向右侧或车行道上方,标志下部有白色条形区域,区域内信息用蓝色字表示所在道路地点名称。
非法超限超载,恶意堵路将追责
《天津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规定实施办法》9月1日起实施,凡超过核载质量或车货总量55吨以上的车辆,未经依法批准上路行驶;超过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未经依法批准在有限定标准的道路行驶,都属于非法超载超限行为。拒不接受治超检查、强行闯关、恶意堵路、破坏治超设施、扰乱站区秩序或者以其他手段妨碍治超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临时占路一般不超3个月
本市出台《天津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办法》,自9月1日起,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是指:售货亭、经营棚亭、自动售货机、自助银行等经营类棚亭占路;从事群众日常生活服务的维修类棚亭占路。(记者赵宝起实习生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