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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制晚报》报道
距8月30日南京人质事件已经过了3天了,面对公众“误伤”质疑,截至9月2日上午,南京警方仍未做出说明。
8月30日下午,江苏南京长江三桥收费站发生歹徒劫持大巴车内乘客事件,事件发生后,南京警方发布消息称,警方快速处置一起劫持人质案件,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当场擒获,两名人质成功获救。
然而,人质李全朝的家属称,李全朝的脸颊被子弹穿透,颧骨受损,牙齿脱落,目前仍在重症监护室,警方向家属承认开枪误伤了他,并向家属道歉。对于此说法,南京警方一直未作正面回应。
警方通报
快速处置一起劫持人质案件
南京警方30日下午通报称,在协查宁波一起命案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阳兵在车上突然持刀劫持一名9岁小女孩,并将一名男性乘客李某控制在车尾。
15时15分,阳兵突然情绪激动,意图伤害人质,为确保人质安全,警方将阳兵开枪击伤后擒获,两名人质安全解救。通报未提及人质受伤的事情。
事实进展
获救人质受伤面部中枪
南京劫持人质事件,被当地警方描述为“安全解救人质”。但是,随着网民质疑和记者深入采访,这次很“安全”的人质解救行动,却越来越暴露出“有惊有险有伤害”的事实。
据报道,发生在8月30日的南京劫持人质事件中,有1名叫李全朝的人质在解救过程中被枪击伤。记者9月1日致电江苏省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工作人员证实里面有一名叫李全朝的伤员,但表示他现在不能讲话。
南京警方道歉承认误伤
据安徽媒体报道,8月31日,自称是南京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的霍(音)姓男子在医院对伤者家属说, “事情发生后,市局领导非常重视,一直在全力救治。”据了解,这是事发后南京警方、医院第一次与伤者家属正式见面。
霍姓男子表示:“费用我们先垫付。以后你们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对于伤者家属的质疑,霍姓男子表示是误伤,“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也很遗憾和痛心,向你们道歉,希望你们能谅解。”
公众质疑
警方“文过”需向公众道歉
发生劫持事件当天下午,南京警方发布了《南京警方快速处置一起劫持人质案件》这一消息,至此,再也没有正面的回应信息。而对于误伤人质,公告只字未提。
有评论称,在客车被劫持事件中,南京警方的错误不仅在于误伤人质,而且在处置耐心、技能和诚信方面也存在严重问题。南京警方应就此事向伤者家属及公众道歉。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治安系副主任张兵表示,从目前所知的情况看,“这次行动过于仓促、草率了。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在培训学员时也都会告诉他们,开枪有四要素。”张兵说,判明情况、暴力犯罪、情况紧急、先行警告。根据南京人质事件目前公布的情况看,警察到达现场,了解现场所有情况,劫持人质也属于暴力犯罪行为,“但是否情况紧急就很难说了。”
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杰人认为,公安机关处置劫持人质行动中,确保人质安全、避免激怒劫持人,是最起码的要求,警方第一次开枪,没有击中劫匪,却射到人质的面部,是典型的失败行动,并很可能因此激怒劫犯,危及第二名人质的生命安全。
●事件回放
8月30日下午2时许,一辆从浙江开往安徽的大客车在路经南京长江三桥收费站时,警察上车进行检查,引起劫匪紧张。
该劫匪立即抽出匕首,将车上的一名小女孩作为人质,与警方发生对抗。同时,另外一名男子被劫匪逼到车后座。
警方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劝说和准备后,一共朝劫匪开了两枪,小女孩获救,另一名被劫持男子李全朝受伤,劫匪阳兵受伤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