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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云南曲靖9月4日电(记者颜牛)记者从云南省曲靖市政府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曲靖市将于2012年底前完成南盘江边堆存的14.84万吨铬渣无害化处理,并做好堆渣点的土壤修复工作。
曲靖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军介绍,目前,曲靖市采取多种措施对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堆存铬渣进行了处理:按照铬渣渣场管理及处置方案要求,采取高围墙、全覆盖、防渗漏等防范措施做好密闭式封存,目前,加高围墙、石棉瓦覆盖已完成,防渗漏采取帷幕灌浆处理9月10日前可完成;在省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指导下,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开展搬迁方案的可行性研究;通过加快铬渣二期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进度,同时,采用干法高温还原烧结冶炼工艺技术,将游离铬还原为单质铬,组织市域内钢铁企业参与铬渣综合利用,确保今年底前完成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产生的新铬渣无害化处理,2012年底前完成南盘江边堆存的14.84万吨铬渣无害化处理,并做好堆渣点的土壤修复工作。
陈军说,在进行污染处置的同时,纪检监察及公检法等部门迅速介入,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及事件查处。截至目前,已有8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先后被公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另新华社云南曲靖9月4日电(记者颜牛)在云南省曲靖市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曲靖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军总结“铬渣污染事件”暴露出曲靖市有关方面环境保护思想认识滞后、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及时三大教训,并代表曲靖市政府向社会各界致歉。
陈军说,此次非法倾倒铬渣致污事件的发生虽属偶然,但仍暴露出了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严重缺位、监管部门监管失察等问题。通过此次事件,曲靖市总结出三大教训:一是思想认识落后。部分地区、部门和企业对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仍然缺乏深刻认识,未能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二是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力度不够,监管执法不到位,为事件发生埋下隐患,生产工艺技术落后,冶炼、化工等重金属相关行业部分企业生产设施简陋;三是信息公开方面不及时。污染预警应急体系不够健全,未能及时公告发布各级各类环境质量状况,公众的环境参与权、知情权有待进一步提高。
陈军说,此次污染事件给部分群众造成了一定财产损失和生产生活不便,给珠江流域民众造成了一定的心理担忧,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不良影响,他代表曲靖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各界深表歉意。